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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无小事,责任重于山 ——校企合作处召开岗位实习安全专项会议

329日下午,校企合作处召开岗位实习安全专项会议。校企合作处熊邦凤主任、余亮副主任、程和勋干事、各部门教学主任、德育主任和19级参加岗位实习班级的班主任参加了此次会议。

会议上,首先由校企合作处熊邦凤主任重申岗位实习的要求,严肃强调“安全无小事,责任重于山”,要求各专业部和实习班主任严格按照岗位实习管理制度的要求督促和管理学生,未雨绸缪,将安全落实到生产实习和生活的每一处小细节中。熊邦凤主任还讲解全国中等职业学校管理信息系统业务数据填报情况,要求各班主任务必清楚了解学生实习情况,按时按质填报。

随后校企合作处余亮副主任就目前学生岗位实习情况,表扬了一些上交资料齐全的班主任。并且根据《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和《广东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工作的通知》,结合我校实际情况,要求各位班主任做到:

1、思想上高度重视实习安全,意识到位,认识到位,实习本质上是教学,专业部是学生岗位实习的责任主体,班主任是本班学生实习的直接责任人。

2、所有专业部、班主任要排查实习管理过程中的安全隐患。

3、实习三方协议是否上交(含家长知情同意书,安全承诺书)。

4、学生健康日报是否每日都有填报,班主任要及时督促。

5、分散实习巡查是否全覆盖了(电话、微信、实地)。

6、对学生的疫情防控、实习环境、生活环境、交通情况、舆情管控、心理适应等是否了解。

7、各专业部、班级实习工作台账是否已上交。

8、各专业部实习是否有岗位实习安全应急预案。

9、班主任对学生的实习周报、月报是否有批阅。

10、实习巡查要做到全覆盖(按月)、了解每个学生的情况。

11、上学期实习过的班级本学期继续实习的要有家长签字的 继续实习申请书。

12、涉及云南籍的学生,采取多种方式联系。

13、生病、或者参加竞赛的学生必须有相应证明。

通过此次岗位实习安全专项会议,使各部门主任和班主任更清晰明朗的了解学生实习管理工作事项,“安全警钟长鸣”,时刻关注学生实习安全。

撰稿人:张海芬一审:余二审:熊邦凤三审:鲁东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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